当前位置: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 工作动态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甘肃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论证会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指导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省市编制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甘肃省人民政府在京联合召开了《甘肃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论证会。会议邀请相关领域的院士、专家为甘肃省循环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甘肃省省长徐守盛、副省长石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了甘肃省的基本情况及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关键技术、保障体系等七个方面内容。专家们对甘肃省的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很多宝贵意见。

解主任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甘肃省作为国家的老工业基地,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循环经济,是甘肃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举措。选择甘肃省作为试点省,对于探索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协调有关部门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与帮助和支持。希望甘肃省认真研究吸纳院士、专家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甘肃省发展循环经济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找出难点和问题,共同研究如何对实施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解主任特别强调,甘肃省发展循环经济一定要在创新上有突破,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使各项政策更加完善,体制和机制更加配套,保障措施更加有力。要构建一个循环经济发展平台,加强与周边省区和发达地区的合作,特别是加强国际合作,通过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带动该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徐省长表示,甘肃省依托有限的资源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发展循环经济是甘肃省人民的迫切需要,也是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形势的必然要求,对于甘肃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重视和支持甘肃省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甘肃省一定要抓住机遇,充分利用甘肃省具有的后发优势,着力抓好落实,加快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力争成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典范。

科技部、环保部、国家统计局,山西省、天津市、河南省、浙江省、甘肃省及青岛市、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论证会。